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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安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12:57:19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2022年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暑假安全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

1.学生2022年7月2日(星期六)开始放假,9月2日-3日研究生、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9月5日(星期一),研究生、本科生老生、专升本学生开始上课。

(二)教职工

按照院历,教职工自72日至8月31日全校教职工轮休,9月1日正式上班。

如遇特殊情况,以学校通知为准,各单位、部门要做好随时回到工作状态的准备。

二、暑期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战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进出校园审批登记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原则上假期不组织校园内大型活动。如必需组织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活动主办、承办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浙江省大型展会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报学校批准,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暑期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假期需离开浙江省的,应提前钉钉报批。学生离校按“一人一档”制定信息台账。加强留校师生管理,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新入职教职员工需按要求申报健康状况和旅行经历。

(二)稳步推进落实年度重点工作

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和年度考核要求,各系部(中心、室)、研究所要充分利用暑期加强谋划和推进。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及紧急任务,各系部(中心、室)按校院通知要求,及时做好相应工作落实。

(三)安全有序开展暑期教学实践与招生就业工作

要加强暑期实习、实践教学、学科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与管理,保障师生安全。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要同步发放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示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确保在新生入学前,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继续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和帮扶,努力帮助毕业生平稳就业。

(四)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各系部(中心、室)、实验室要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校内场所特别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与管控工作,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严防灾害事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开展暑期安全教育,尤其是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燃气用气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外出旅行安全,以及防传销、诈骗、溺水、台风、洪涝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假期请大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

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有关工作要求,严禁擅离职守,要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紧急信息。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值班记录表已上传至钉钉,请下载打印后填写)。

另:7月12日、7月26日、8月9日、8月23日为机关部门集中办公日(财务报销每周二均开放)。

特此通知。

附:2022年暑假值班安排表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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