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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发中心:关于做好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认定)及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5:39:42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持续推进我校的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决定对已完成建设工作且本学期开课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及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组织一次结题(认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已完成建设但未结题的2021年、2022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未经校内验收的2020年度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

特别提醒:2021年及之前认定的省级、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校级通识教育课程项目认定超过3年需重新申请认定,认定通过方可享受一流课程的绩效与建设经费待遇。

二、结题验收依据

1.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

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课程建设完成需提出结题申请,满足如下结题条件:①通过校级优质课堂评定;②发表1篇及以上教改类期刊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③各类课程都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不少于2轮教学实践并取得良好效果;④上一次公开课。已过建设期但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经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可在两年建设期结束时再延期1年结题。长期不开展研究工作,不申请结题的项目将被终止。

2.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完成结题时,每门课程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或该课程所在学期近3轮学生综合评教均位列学院前40%),另外需要提交:在线开放课程网站、总结报告、改革方案(含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学生学习情况调查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等其他成果。已过建设期但有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经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可在两年建设期结束时再延期1年结题。长期不开展研究工作,不申请结题的项目将被终止。

三、结题认定验收程序

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对本部门已完成研究工作的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如下:

1.课程负责人将结题申请书、汇总表、研究成果等相关教学文档交所在部门;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可采用督导听课、学生座谈、材料审核等形式,要注重课程建设项目的视频拍摄、在线课程建设与运行等情况,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

3.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材料等形式对二级学院(部)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

4.教师可报名参加中期教学反馈活动(MSF)(附件5),由教师发展咨询员提供个性化咨询建议,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四、结题验收结果公布

各学院(部)应在622前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在此之前上交所有的结题材料,其中结题汇总表(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请于开学初两周内3月15日前上交,请务必保证汇总课程信息的准确性6月22日前将其他材料电子稿发至fdc@zust.edu.cn,纸质稿(1份)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

结题汇总表(附件1)、结题申请书(附件2)、评分表(附件4)、校级优质课堂评定结果及论文教材等研究成果。

2.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结题汇总表(附件1)、结题申请书(附件3)、评分表(附件4)、随堂跟踪评价表(附件5)、论文教材等研究成果材料。如课程通过校级优质课堂评定,可免于提供附件5。

本学期结束前,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验收,于2024年7月发文公布。

联系人:陈萍,电话:85070245,办公室:行政楼425。

附件:

1.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结题汇总表

2.浙江科技学院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校内结题申请书

3.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申请书

4.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评定标准及评分表

5.浙江科技学院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随堂跟踪评价表

6.浙江科技学院中期教学反馈预约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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