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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制(修)订2021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08:27:57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专业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2021级正式实施,为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以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新一轮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工作相关具体要求

1.制(修)订教学大纲时要符合国家关于思想政治、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质量标准等的相关规定。

2.本次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范围是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全部理论教学环节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及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各类课程教学大纲按照附件1-4所附大纲模板制订,各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要求、开课学期、课程类别等,必须与培养方案的规定相一致。

3.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是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实施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跨学院课程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与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充分沟通探讨后组织修订,经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论证及审定后,交至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按专业汇编后统一发教务处。通识教育必修课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与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充分沟通探讨后组织修订;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编写。

4.各单位制(修)订完成后的教学大纲,必须经各专业负责人核查、二级学院(部、中心)审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论证,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并应聘请部分行业企业专家。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印

1.汇编:各二级学院按专业汇编各专业培养方案里列出的除通识教育课程以外的其他所有课程教学大纲。按培养方案的课程顺序依次排列: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复合课及实践课程。

   2.装订:各二级学院可选择按学院装订成册,或分别按专业装订成册。每册装订本含:封面封底、二级学院简介、目录、课程教学大纲。

 3.排版:版面:采用A4纸张,标题宋体三号加粗、居中;小标题宋体小四号加粗;正文5号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符;页边距左、右均为2.8厘米,上、下均为2.54厘米;行距1.25倍,页码居中。

封面封底由教务处提供统一版式。

4.付印:各二级学院将经过专家论证及二级学院审定、按专业汇编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交学校文印室印制。二级学院(部、中心)自行负责课程教学大纲质量,负责校对最终印刷稿,确保编制及装订本中勿漏缺课程。

三、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于2021528日前完成各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专家论证和二级学院(部、中心)审定工作,并递交以下相关材料:

1.所有课程教学大纲论证表;

2.按专业汇编的教学大纲电子稿;

3.开课学院(部、中心)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大纲电子稿

附件:

1.2021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有课内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

2.2021版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无课内实验实践环节的课程

3.2021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除毕业设计(论文)外的实践教学体系课程

4.2021版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模板格式---适用于毕业设计(论文)

5.2021版课程教学大纲论证表(以专业为单位)

教 务 处

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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