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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15:18:13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和要求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请各单位按照推选条件认真做好推选工作。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各一式1份。

(二)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片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三)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1份。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5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0年5月21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hangfeng@zust.edu.cn。

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85070158。


人事处

2020年5月18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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