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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09:13:1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4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简章: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日公布2020年选派简章,具体选派时间、选派项目、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

二、选派规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三、选派办法: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以“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四、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五、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在本校工作要3年以上。

7.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及导师签名的简历。邀请函的派出时间不早于2020年的4月1日且不晚于2021年的12月30日。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见附件1)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六、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2)。

七、申请程序:

1.具体选派办法和选派类别届时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见《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根据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方向,确定申请项目。

2.注册登录网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3.准备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4.所在单位推荐,由所在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师资队伍培养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

八、申请及受理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生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月10日。

2.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生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教师请务必在2020年1月,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各单位填写单位意见,于1月6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1式2份,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另1份空白)以及部门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务必报人事处;

3.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及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各单位于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日的前6天报人事处。请各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准备纸质材料。因国家留学基金委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方合作项目——“2020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通知另发,申请时仍需提交邀请函方可受理,并注意邀请函的派出在有效期前在材料录取之后,同时请务必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提前做好邀请函联系、外语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

4.不明事宜可及时咨询,联系人:祝霞,电话:85070152。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应高度重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认真做好2020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的宣传,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教师申报。

2.申报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纸质申请表所填的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详细情况及上述提到文件、材料可查看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3.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请各单位务必准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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