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欢迎您!

新闻公告

社联二维码

学生会二维码

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17:32:57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文件精神,我校有20项省级(含4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名额。请各学院(部、中心)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等三类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规划线下一流课程7-1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0-13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2-4门。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最终决定上报各类课程门数。

(一)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增强课堂互动,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立足“四新”,突出重点。围绕国家(省)一流本科专业和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结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的建设要求,加强学校统筹和顶层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实现不同类型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二)分级建设,特色发展。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引导各类高校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在省内外大力推广和应用。

(三)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注重一流本科课程的建、用、学、管,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三、推荐条件

推荐课程(国家级和省级)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2019年起,对国家级和省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作为2019年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和省级三类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的推荐

先期启动的国家和省级的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继续按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四、申报工作

(一)推荐数量及要求。

我校有20项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名额,其中择优推荐4项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不超过3门课程(其中线下课程1-2门,见下表)上报教务处。

序号

二级学院(部、中心)

线下课程

三类课程总额

1

机能学院

2

3

2

电气学院

2

3

3

信息学院

2

3

4

建工学院

2

3

5

生化学院

2

3

6

环资学院

1

3

7

艺术学院

2

3

8

经管学院

2

3

9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1

3

10

理学院

2

3

11

外国语/中德学院

2

3

12

中德工程师学院

1

3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3

14

体育部

1

3

15

创业学院/工程中心

1

3


合计

24

45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要求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等工作。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2月9日前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两份)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稿交教务处210办公室,电子稿发至cjq0816@zust.edu.cn,推荐的 4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将根据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排序结果后续再进行填写,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

5.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

6.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

7.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2019年)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

注:请申报老师于12月9日上午11:00前交c2-657,邮件发102130@zust.edu.cn

上一篇:浙江科技学院生物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下一篇:转发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同行专家评价、教师自评和评价学生控制的通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大学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xcb@zust.edu.cn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大学习得园C2-6楼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507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