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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2018年岗位聘任聘期考核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14:57:00      点击次数:

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2016年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人[2015]16号)和《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学院2016-2018年度考核及绩效分配办法》,至2018年年底,学院将组织2018年年度考核及2016-2018年岗位聘期考核。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及考核文件精神,按照生化轻工学院2016年岗位设置与聘任要求,对在岗在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年度业绩考核和聘期业绩考核三类。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按学校年度考核要求与相关文件执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为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三类;聘期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四类。

2、年度业绩考核中,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及科研为主型要求基础工作量、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最低教学工作量均完成,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且无教学和安全事故认定为完成;基础工作量和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已完成且无教学和安全事故,但最低教研科研工作量或最低教学工作量未完成的认定为基本完成;基础工作量或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认定为未完成。专职科研型教师要求基础工作量、最低科研工作、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均完成且无教学和安全事故认定为完成;基础工作量、最低科研工作量或年度教学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认定为未完成。

3、聘期业绩考核中,认定为完成的要求完成聘期考核目标和聘期的教学科研工作总量且聘期内无教学和安全事故;认定为基本完成的要求完成聘期考核目标或完成聘期的教学科研工作总量且聘期内无教学和安全事故;聘期考核目标、聘期的教学科研工作总量均未完成的认定为未完成。

4、各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调整、续聘及各种评优、晋级的依据;年度业绩考核为完成者,其年度工作量超额完成部分可根据本人需要移至聘期内下一年度总工作量计算,但不可抵冲年度最低教学工作量;对年度基础工作量未完成者,下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应绩效A)按比例减发;对年度考核未完成者按比例减发绩效工资(对应绩效B);聘任期满考核为基本完成者,下一轮岗聘时不得高聘,考核为未完成者,下一轮聘任降级聘任或解除聘约关系。

请全体教职工对照岗位聘任年度与聘期考核目标要求,认真完成学院岗位聘任年度及聘期考核任务,以优异的业绩、饱满的工作量迎接新一轮岗聘。

生化学院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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