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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校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优秀青年骨干人才,根据《中共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浙科院党发〔20143)、《浙江科技学院青年英才评选及培养办法(修订)》(浙科院人〔20145号)、《浙江科技学院关于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实施办法》(浙科院人〔20144号)文件,现就做好2016年校青年英才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英才

(一)选拔条件

1.申报人须为本校在编、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以评选当年12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独立讲授过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人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条件(截止20166月):

1)主持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人文社科类教师可适当放宽至主持承担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2)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EI\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一级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②获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1项及以上(申报人排名第一,下同)。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申报人为第一发明人,下同)。

④指导大学生A类学科竞赛(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获国家级奖项1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2项。(申报人排名第一,若本学科无A类竞赛则报请教务处核准降至本学科最高类别,下同)

⑤教学业绩考核连续3年为“优秀”。

(二)资助金额及培养期限

学校提供特别津贴每人每年24万元,另提供自然科学类每人合计5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人合计3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期限为5年。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稿,附件证明材料1套;

2.《校青年英才申报一览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稿;

二、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一)选拔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外语可放宽到硕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年龄不超过35周岁,社会科学类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评选当年1231日为计算截止期。

3.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研究方向,能够独立地在本学科前沿开展工作,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5.近三年,教学科研工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A&HCICSSCI等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外语、艺术类可放宽到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艺术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协会主办的展览。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奖励1项,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2);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可转让实施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

(二)资助金额及培养期限

学校对入选人员给予自然科学类每人合计6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人合计3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

(三)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稿,附件证明材料1套;

2.《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一览表》(附件4)一份及电子稿;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62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电子稿发105029@zust.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生化轻工学院申报者请于6月17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到院办。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 85070157

附件:1.校青年英才申报表.doc

     2.校青年英才申报一览表.xls

     3.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表.doc

     4.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6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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