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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省级优秀教师暨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0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

学校领导以及学校中层正职人员和已经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全省评选名额100名。实行差额推荐,全省推荐名额200名左右。

我校限推荐3名,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限推1-2名。双肩挑干部按学科归属学院推荐。

四、评选办法

各二级学院在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的基础上,报学校评审推荐,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6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并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给予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获奖个人每人5万元奖金。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务必通知到位。

(一)报送材料

1.《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稿一式20份及电子稿;

2.《浙江省优秀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稿一式1份及电子稿;

3.学院推荐意见,纸质稿1份。

(二)时间要求

2016527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生化轻工学院民主推荐、自荐请于5月26日前上报材料到院办。

联系人:陈海明,联系电话:0571-85070157,并将推荐人员的电子材料发邮箱:105029@zust.edu.cn

附件: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推荐表 .doc

       浙江省优秀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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