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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科研工作业绩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8 00:00: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经过2014年度的试运行和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及时掌握广大教师的科研工作业绩,减少年底科研工作量集中处理的压力。经研究,现就科研工作业绩及时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事宜通知如下。

1.纵向科研项目的日常录入与管理

纵向科研项目的数据录入,以项目正式立项发文且签订任务书后一周内,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录入并上传项目立项文件和任务书(合同)扫描件,经学院科研秘书初审后,校科研处项目主管审核。

2.横向科研项目的日常录入与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的数据录入,以双方合同签订且首批经费到款后一周内,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录入并上传项目合同书扫描件,经学院科研秘书初审后,校科研处项目主管审核。

3.科研成果奖励、论文论著、知识产权的日常录入与管理

科研成果获的数据录入,以成果获奖文件发文后一周内,由项目负责人及时录入并上传获奖文件和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在论文论著发表后,由论文论著第一作者及时录入并上传论文扫描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论著除上传封面及版权页外,还需提供一本原件到科研处;知识产权由知识产权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及时上传专利扫描件并录入信息;以上信息经学院科研秘书初审后,由校科研处项目主管审核。

4.贡献率分配

除在研纵横向科研项目外,其他科研工作业绩一经录入、审核后,贡献率等数据内容不得随意变动。

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通知广大教师,及时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工作情况数据。

科研处

2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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