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引领生化学子勤学笃行、矢志成才,结合学院“三实”文化和育人特色,经研究,决定设立生化学院“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为科学做好该奖学金的评选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生化学院“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是学生最高层次奖学金,原则上每年评颁一次,每年评选不超过2人,宁缺毋滥,获得者将颁授学院“三实学子之星”荣誉奖杯和证书。
2.“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授予在学业成绩、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院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3.奖励标准:4000元/人,提名奖 2000元/人。
二、申报对象
生化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及研究生(不含来华留学生)。
三、申报条件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两次获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10%。
3.在全国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须具备以下不同项目二项及以上:
(1)A类科技竞赛所延伸的国际级奖项获三等奖及以上;国家级大学生A类科技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省级A类科技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B/C类国家级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类别、级别由教务处认定,特殊情况提请校大学生科技活动与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讨论认定;
(2)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获得国家级学生科技项目立项;
(3)被重要索引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重要索引是指 SCI、SSCI、A&HCI、EI、CSSCI,人文社科类权威级学术期刊、国内一级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国内核心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相关论文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独立注册公司或作为法人代表在科技园创业,经评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三点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自主创业等均需申请者为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科技竞赛或科技立项视为只符合一项条件;为学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有意愿进一步发展深造者、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者,以及学生党员或在学生工作担任重要职务者等优先考虑。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个人申请、网络评选、学院评议、现场评审四个阶段进行: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申报条件,于2月28—3月5日期间提出申请,并填写“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6日之前上报生化学院学工办。
2.网络评选:于3月10日—12日期间进行线上投票评选,最终票数作为学院评议环节的重要参照。
3.学院评议:学院根据具体申报情况成立“三实学子之星”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等组成,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资格审核评议,推选3位候选人进入现场综合评审环节并公示。
4.现场评审:学院成立“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综合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及企业代表)与学生评审代表组成;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由专家评审组和学生评审代表根据候选人情况现场投票评分,根据分值高低排序。进入现场综合评审环节未荣获“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的学生获得“三实学子之星”提名奖。评审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附则
1.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违法违纪、违反学术诚信、材料作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
2.本办法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施行,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