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欢迎您!

学生工作

社联二维码

学生会二维码

学工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2-28 10:25:45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激励、引领生化学子勤学笃行、矢志成才,结合学院三实文化和育人特色,经研究,决定设立生化学院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为科学做好该奖学金的评选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生化学院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是学生最高层次奖学金,原则上每年评颁一次,每年评选不超过2人,宁缺毋滥,获得者将颁授学院三实学子之星荣誉奖杯和证书。

2.“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授予在学业成绩、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院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3.奖励标准:4000/人,提名奖 2000/人。

二、申报对象

生化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及研究生(不含来华留学生)。

三、申报条件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最为优秀,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两次获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10%

3.在全国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自主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须具备以下不同项目二项及以上:

1A类科技竞赛所延伸的国际级奖项获三等奖及以上;国家级大学生A类科技竞赛获等奖及以上;省级A类科技竞赛获等奖及以上;B/C类国家级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类别、级别由教务处认定,特殊情况提请校大学生科技活动与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讨论认定;

2)积极参与科研活动,获得国家级学生科技项目立项;

3)被重要索引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重要索引是指 SCISSCIA&HCIEICSSCI,人文社科类权威级学术期刊、国内一级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最新版),国内核心期刊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版),相关论文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5)独立注册公司或作为法人代表在科技园创业,经评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上三点申报条件需同时满足;学科竞赛、学术科研、自主创业等均需申请者为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科技竞赛或科技立项视为只符合一项条件;为学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有意愿进一步发展深造者、荣获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者,以及学生党员或在学生工作担任重要职务者等优先考虑。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个人申请、网络评选、学院评议、现场评审四个阶段进行: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申报条件,于228—35日期间提出申请,并填写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于36日之前上报生化学院学工办。

2.网络评选:于310—12日期间进行线上投票评选,最终票数作为学院评议环节的重要参照。

3.学院评议:学院根据具体申报情况成立三实学子之星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等组成,对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资格审核评议,推选3位候选人进入现场综合评审环节并公示。

4.现场评审:学院成立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综合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及企业代表)与学生评审代表组成;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由专家评审组和学生评审代表根据候选人情况现场投票评分,根据分值高低排序。进入现场综合评审环节未荣获三实学子之星奖学金的学生获得三实学子之星提名奖。评审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附则

1.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违法违纪、违反学术诚信、材料作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

2.本办法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施行,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228

上一篇:生化学院2021-2022三实系列奖学金公示
下一篇:浙江科技学院生化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三实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大学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xcb@zust.edu.cn  浙ICP备11051284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大学习得园C2-6楼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5070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