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硕士点
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本学位点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其以上,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1.享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推免志愿;
2. 从系统上传本科正式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IELTS等),请上传提供成绩证明电子版扫描件。
3.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上传电子版扫描件。
三、接收专业与人数
2015年我学位点招生人数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不超过招生人数的50%。可详见《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10月8日下午4: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出推免申请,并上传和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经我校研究生处会同本学位点进行初审,学校审定后,于10月10日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由本学位点所在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学院在10月15日前统一组织完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口试。
3.本学位点于10月16日中午11:00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我校研究生处向申请者寄发《浙江科技学院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函》。
4.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中旬由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寄给本人。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特色鲜明,覆盖面广,待遇优厚,保障有力,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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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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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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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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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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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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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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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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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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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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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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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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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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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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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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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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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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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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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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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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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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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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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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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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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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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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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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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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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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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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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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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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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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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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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一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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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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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研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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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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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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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二、三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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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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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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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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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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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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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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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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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以浙江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含论文、专利等),与我校教师享受同等的奖励政策。
(2)在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如应邀参加经学校认定是正规的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校可给予报销一次经济舱往返飞机票、生活补贴及会务费。
(3)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优秀硕士研究生带课题到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实习津贴补助由校外实习基地提供。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参加我校研究生入学复试的往返交通费,报到后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8日